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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河北美术学院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》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19-10-08 13:55:27  浏览:

为保证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(以下简称仪器设备)的正常有序运作,更好发挥仪器设备使用效率,保障实验教学顺利进行及课后实验开放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
一、实验管理员是所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负责人,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、维护及登记。

二、必须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,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,确保各种资料保存完整,并归档。资料包括:说明书、合格证、安装调试验收报告、仪器零配件(如有)、设备台账和维护记录,必须妥善保管,不得遗失。

三、使用前,检查仪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,如发现问题,须立即向实验指导教师报告。

四、开放性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使用实行预约登记管理制度,实验人员应在预约时间内严格按照预约登记内容使用仪器设备,严禁在此期间使用该仪器设备进行其他非预约规定的操作。

五、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专人操作。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,严禁出现有损仪器设备的操作,且在使用过程中不准私自拆卸。

六、仪器设备一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在使用记录上写明情况并报告实验管理员。此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强行使用。实验管理员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本实验教学中心汇报,并进行仪器设备报修登记,协同教务处负责人联系维修事宜。

七、如属工作需要,需参照《河北美术学院实验室仪器借用管理办法》,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。使用者应在预约时间内完成实验。

八、实验完毕,学生和实验管理员验收仪器设备,如发现仪器设备运行异常,由实验管理员及时报修,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根据《河北美术学院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赔偿处理办法》进行赔偿。

九、仪器设备环境卫生由实验管理员、实验技术员负责。